关于2017年我家受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太平乡华兴村7组(现兴隆镇太平社区果园村14组)政府建议,因脱贫攻坚政策要求,拆除我家土筑宅基地老屋。但老屋拆除至今已7、8余年,仍未收到政府当时协议的拆迁赔偿款。家中老年人已80余岁高龄,独居老家,身体状况一直不佳,且无任何收入来源,因而上述至此,希望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尽快核实,下发相应协议的赔偿款,帮助我家解决相应问题。谢谢。
市民: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已转相关单位核实,情况核实清楚后再回复。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兴隆镇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针对您反馈的问题,核实反馈情况如下:
经我单位工作人员核实,该户拆除面积为187.83平方,补助资金为3756.6元,土坯房拆除补助申请已报县级相关部门审核,同期其他户补助资金均未发放,待上级资金到位后,会立即拨付到户,请您耐心等待。如您后续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拨打0838-7950001进行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