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深圳来成都工作的,来成都半年多,最近需要办理居住证。目前租房在天府四街,和房东那边要了房产证复印件和准备了其他材料请假去办理。
被告知需要房产证原件(试问,你是房东,你会愿意把你的房产证原件交给租客吗?),请问这合理吗?相关部门可以给个解释吗?是否直接把解释评论区发出来呢?如果私下给我打电话,我后续也会把电话录音发上来。我实在没有假期了,不想再为了一个居住证再请年假了。
您好!您的诉求已转交责任单位核实和处理。待责任单位办理完毕后,我们将对您的诉求进行正式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高新公安分局进行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民警与您进行电话联系,向您开展相关居住证办理流程和规定介绍,做了解释工作,希望您能理解,能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办理。对您反映不便民情况我单位已反馈上级部门进一步处理。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5月12日16时35分,与您联系。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69709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