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想问一下,劳动法规定的每天8小时工作制,这里面应当包含午休的时间么?
另外,我想问下您对于大周和小周这样工作制的看法?
1995年5月1日,中国开始实行双休制度。而如今,我们仍然经历着大周和小周的工作制,请问这个是政府应允的嘛?
为什么在这么多城市工作过,只有成都对于单休或者大小周这样的工作制度视而不见呢?
期待您的答复。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金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您咨询每天8小时工作制度是否包含午休的时间,因问题没有明确文件规定,根据每个单位的考勤管理制度而定,若您的上班时间为早九晚五,每天8小时工作制就包含午休时间,若上班时间为早九晚六则不包含午休时间。
关于您咨询很多企业实行大小周制度的问题,1995年5月1日,中国开始实行双休制度,但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同时,若企业安排加班时间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合计不超过36小时,并且依法支付了加班费,企业就不存在违法行为。
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5月9日14:55与您电话联系核实,您表示知晓。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28-87546685。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