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后,想以后可能在成都工作,买房,便把户籍转到了天府新区属于集体户口,原户口属于农村户口,现在我已在南充安家,集体户口办事各种不便,原来转户口很简单网上就办了,现在我想转回原籍,不知怎么办理?如不能办理,和湖南省类似的可以迁回原籍的户籍政策,四川什么时候可以实行?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
关于您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咨询户籍回迁原籍的问题,经核实,目前,我省农村地区户籍迁移政策按照《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18〕113号)文件执行。符合迁移条件的群众,可向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目前,我厅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会商,拟进一步调整优化农村地区户籍迁移政策。
4月30日,我厅民警多次拨打您的电话均未接通,如有疑问,请拨打(028)86301259进行咨询。
请您继续关注、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