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 投诉]规范违法代缴社保不包含基本医疗及生育险吗?
来源:问政四川 问政网友 2024-04-17 13:03 待回复
我与成都高新区某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资阳工作,该用人单位为我在成都市本级社保仅购买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险,未购买基本医保及生育险。本人将该事件书面递交投诉到成都市本级医保局,医保局处理结果称:“该用人单位已找另一家(与本人无任何劳动关系)B企业在资阳购买职工基本医保(挂靠代缴),目前资阳医保局不予办理清退,因涉及跨统筹地区,成都医保局不能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纠正。同时也不会对该用人单位进行相应行政处罚。
对于该处理结果明显违背国家社保法及相关行政法规,国家早已明确挂靠代缴社保的违法性质以及相应的违法缴纳无效力,四川省发生成都、资阳两地涉及跨统筹地区的社保违规缴纳事件就不能依法实施规范吗?这样的行政执法如何让广大劳动者应享有的法定社保权得到保障呢?亦或是如个别行政工作人员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对职工社保的定义并非社保“五险”,而仅约束“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险,不约束“基本医保及生育”二险?望给予公正准确的解释!
女士: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中心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主要反映关于单位未足额缴纳医疗保险方面的问题。
工作人员已核实单位未足额缴纳医疗保险的相关情况,并告知了您该事项的处理方式和流程。同时关于您反映的医保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不一致方面的问题,工作人员正在跟进处理。如您后期有其他医保相关问题需要咨询,可直接拨打市医保事务中心服务热线电话028-63067001,服务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5月6日与您联系,您表示已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