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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投诉】投诉三川镇政府工作人员不为人民办事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25 14:46 待解释

投诉三川镇政府拆迁了我家的房子,然后现在不允许我们再申请宅基地。然后在我们的不断申诉中他们却胡说八道,说我们跟他们签订了拆迁不建新的协议。他们要么说我不符合资格,要么说我爸十几年前卖过房子。他们就不说他们把我们房子拆迁了,该如何补偿的事。国家政策里写的很清楚拆迁的房子要对拆迁户进行安置。他们现在却找借口说我们跟他们签订了拆迁了永远不建房的协议,请问这样蒙骗老百姓的协议从哪里来的?如果有协议请把协议拿出来看。我爸是三川镇的户口,现在没有房,我们申请宅基地是合理合法的?为什么不让我们申请?难道这个事情都是以三川镇的工作人员说了算的吗?难道他们就可以不按国家政策办事吗?难道除了三川镇的人,就没有别的人管得了这个事吗?我也打了12348法律服务热线说我们这种情况是可以申请的。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苍溪县三川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5-08 16:50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苍溪县三川镇人民政府再次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本人及家属、子女的户口均不在当地,不具有在当地申请宅基地资格。您父亲在2008年将住宅出售,根据《苍溪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及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苍府办发[2020]17号)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四款“将原住宅出售、出租、赠与他人的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之规定,您父亲也无法申请宅基地。对于您提及的“拆迁协议”事宜,实际为您父亲兄弟二人继承的您祖父母房屋,该房屋于2017年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当时签订的是“只拆不建”协议,并按政策领取了补偿。当时所签订的协议已由镇国土所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发送于您,若还有质疑,也可到镇政府查阅。
综上所述,您提出的宅基地申请不符合政策规定,无法批准,请予理解!若您仍坚持认为应予审批,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途径解决。
若还有其他相关疑问,可致电0839-5663022进行咨询。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4-05-09 00:52

谢谢,既然说的话都得不到公证,多说无益。你们都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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