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领导
1、投诉金马派出所流动人口未上门登记,我房子都买了二年了,也住了二年了,来办居住证的时候居然告诉我流动人口未登记无法办理,请给个合理的解释,统一流动人口登记的时候也未看见有人上门登记。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流动人口登记”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反映“金马派出所流动人口未上门登记,自己居住了两年,办理居住证的时候被告知流动人口未登记无法办理,请给予合理的解释,统一流动人口登记的时候也未看见有人上门登记”。
二、处理情况
按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流动人口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如实提供个人信息。《成都市居住证管理细则》第二章第四条规定:来蓉人员在容滞留24小时以上的,应当由本人或者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机构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居住登记,申报方式可以采用现场申报或网络申报。第五条规定:现场申报应当提供来蓉人员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居住地住址证明,到居住地派出所,在“四川省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录入来蓉人员基本信息;网络申报的可以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进行申报,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经居住地派出所社区民警审核通过后,申报信息进入“四川省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后生效。
根据上述规定,您应在来蓉24小时后及时通过现场申报或网络申报等方式,主动如实向辖区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居住登记。
同时,为了更好为群众提供服务,区公安分局定期组织警力,会同社区、小区物业、网格员、群防群治等力量,深入各社区、小区、企业、学校等,上门开展宣传和信息采集维护工作。
2024年4月26日,区公安分局民警电话与您联系沟通,详细告知了您流动人口登记程序及要求。您表示已知晓。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