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光长岛国际一期11栋无法办理房产证,投诉后长期无人解决,普通群众维权困难
网民朋友:
您好!留言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所咨询的龙马潭区安宁街道蓝光长岛国际社区一期11栋,开发企业尚未提交申请材料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第二十四条:“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程序依当事人的申请启动,且首次登记是其他类型登记的前提,故请您(或委托代理人)待开发企业向登记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后,与开发企业代理人共同持首次登记不动产权属证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完税凭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等资料共同到登记机构(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1号E栋2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830-2980247)即可办理转移登记。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