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好!
现看到三江幼儿园东侧修建公园,本是一件附近居民欢天喜地的事情,但是在最新设计方案图中标注有带量露天停车场,且携带商业充电桩,作为附近居民实在无法接受这一建设,并作出如下陈述:
1、预设计充电桩位置距离北辰鹿鸣院小区仅不到30米,且附近有公交车站、寺庙等,而充电桩均配备有大型变压器,距离人居住地太近了,充电桩的建设伴随的是火灾隐患、噪音污染等,对附近居民的居住会造成巨大影响!!!
2、纵观成都双流的商业充电桩,均是建设在远离住宅小区之处,望该处公园建设方案中的商业充电桩各位领导再另选他地!!!
3、有看到问政四川中有人建议在该公园修建商业充电桩一文,作为附近居民表示,新能源充电的需求尚且小区内部即可解决,而其他尚未交付小区均配备有充电桩,完全够自身小区充电,而该公园附近的商业充电桩也有众多,例如:成都华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附近的6元自助便民洗车站内(具有大量商业充电站,)、成都市晨曦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内的星星充电汽车充电站等!!完全足够附近居民充电!!!
4、根据双流区最新控规图,幼儿园东侧属公园为绿地,不符合充电站所要求的商业或江业性质,是属于违规建设!!!
5、电力也无法满足,近年来,三江社区中的几个小区,每年频繁停电!!!电力早已不堪重负,现如再增加商业充电桩,无疑进一步增加了负载,会导致电力崩溃!!!
综上,不建议在该公园内建设商用停车场!!!!请各位领导三思啊!!!
您反映的问题已转派给部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成都空港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该处属于我公司负责实施的三江公园项目。该项目西邻协和大道,北侧接江安河,南侧邻柏顺路,东接警官学院,现正在进行前期方案编制阶段,待相关程序完善后予以实施。根据项目生成策划规则以及相关规定,按照政府的总体规划,在该处设置停车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按照公园设计规范表3.5.1要求,大于等于2公顷公园可设置停车场,本项目约3.53公顷,可设停车场;二是为解决乱停乱放问题,改善周边整体居住环境,有利于缓解周边停车压力,保障交通顺畅,故在公园设置停车场;三是北辰鹿鸣院侧已设置绿带并种植乔木加强隔离,对建设停车场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所缓解,且我公司对方案正在进行优化调整,尽量减小对小区影响,且本项目暂不设置充电桩设备。 感谢您对我公司工作的支持与理解。我司已于2024年4月24日17:00与您取得联系,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