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双流区 » 车位产权不给办理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城建 投诉】车位产权不给办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22 21:33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我是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新街799号景茂.郦府小区的业主,我在2018年9月购买了小区的标准车位,签订了购买协议,开具了收据。开发商承诺后期会统一签订合同,并办理车位产权。一直到2023年,开发商陆续通知我们购买了车位的业主签订合同,并且办理产权,而我们有二十多名业主被开发商告知原车位办理不了产权,让我们重新选择一个微型车位为我们办理产权,这我们肯定不能答应啊!两者价格完全不一样。然后我们多名业主在2023年中旬信访,开发商现场承诺6个月内为我们办理产权,并出示了还有公章的承诺书。然而一直到现在开发商都没有给我们办理产权,关于说和景茂公司达成初步意见的,根本没有这回事,景茂公司的完全是霸王条款,只能按照他们说的来。投诉到相关部门也是推脱敷衍,让我们自行解决。现在我们投诉无门,也没有有关部门为我们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这二十多名业主强烈要求开发商要不办理原车位产权,要不就全额退款。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双流区智慧蓉城运行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3 10:35

您反映的问题已转派给部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双流区住建交通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30 11:09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住建交通局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关于您要求“景茂郦府”项目全额退车位款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的规定,建议合同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