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滨江领樾关于车位使用的规定感到非常不满。根据物业规定,业主必须要么购买车位,要么租用车位,并且还需等待20年才能在车位上安装充电桩,这严重侵害了业主的权益。首先,作为业主,我们购买了物业内的房产就应该享有合理和充分的车位使用权。物业及滨江售楼部的规定限制了我们的选择,不允许我们自由选择是否购买或者租用车位,这违背了我们的物权权益。
其次,现代社会推动低碳出行,电动车的普及越来越重要。然而,物业和滨江售楼部要求业主等待20年才能在车位上安装充电桩,这严重影响了我们购买电动车的积极性和使用的便利性。
因此,我强烈要求相关部门对物业及售楼部做出的决定重新审视和修改的关于车位使用的规定,允许业主自由选择购买或租用车位,并且尽快允许业主在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维护业主的权益和满足我们的合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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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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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万安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物业方称业主安装充电桩申请分为产权车位(车位产权证明、业主身份证复印件、新能源汽车行驶证)和持长租协议(分为两种:1.租用的业主产权车位,需多提交一份租赁协议及产权业主的安全承诺书;2.租用地产的人防车位)均是可以办理申请的,资料齐全都是现场办理,不需要等待20年才能安装充电桩,已要求物业方做好相关解释说明工作,保障小区居住人员的正常生活。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4月25日告知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