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麓府大院四期“藏月”、五期“麓云”在报规报建图纸上属于同一宗地分期开发建设,根据规划图纸信息 四期五期是互通的,没有围墙和门禁隔断,但开发商成都新元素置业有限公司在四期“藏月”通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后,私自违建围墙和私家花园,侵占四期五期公共绿地,并且设置门禁隔断四期五期.请政府部门要求并监督开发商成都新元素置业有限公司按照规划要求拆除违建和门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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