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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怡心湖越秀曦悦府恶意降价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21 12:07 已回复

我是越秀曦悦府的业主,去年12月按揭买的房,单价2万多,买房用了我们家全部积蓄,现在每月按揭款都要还8000多。同户型的房子开发商现在却以1.7万单价销售,让我们老百姓还没有住上房子就比别人多六七十万的价格买房,肯请政府机关领导为我们讨回血汗钱退差价或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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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成都市双流区智慧蓉城运行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2 10:39

您反映的问题已转派给部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双流区住建交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3 14:59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住建交局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 1.关于您反映的价格问题,按照价格管理有关规定,商品房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企业按照产品类型及市场预期制定“一房一价”的销售方案,通过在销售现场设置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公示,在不高于公示价格的前提下,每套房屋的销售价格由购房人与企业协商议定。 2.关于您要求“越秀曦悦府”项目补偿差价或退房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的规定,建议您与企业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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