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综合执法局、天彭街道办朝阳中路社区设置“临时疏导点”夜市摊区不合理,长期扰民,违规发展夜市经济。详细见图。
投诉问题:一是规划不合理,把点位选在居民区楼下、人行道上,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的生活;二是无视群众诉求,多次投诉仍未解决问题,处理方式也让人难以理解;三是管理不规范,没有解决出现的噪音问题,没有对点位摊主有效管理,噪音问题长期存在;四是违反相关政策,摊位食物设置、经营时间不符合规定。
诉求:要求将此摊区尽快搬离居民区,同时请明确搬离具体时间。
“您的留言”我们收到了,您反映的问题彭州市综合执法局回复如下:经查,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根据需要,市(州)、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可以设置早市、夜市、摊区、临时农副产品市场等。摊点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限有序经营。”的规定,天彭街道办朝阳中路社区为解决生活困难群众的生计问题,在该区域规划设置了临时疏导点,并非流动摊点。该摊区由业主按照城市管理相关要求实行自治管理,我局对该摊区的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进行监管。“不搞一刀切,夜市不必关”,为找准市容秩序和烟火气之间的平衡点。
执法人员每天夜间至凌晨时段对该摊区进行多次巡查,要求摊区业主规范经营,劝导食客降低声音,文明用餐,避免影响周边住户休息。同时,向摊区业主进行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业主表示愿意配合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进行科学合理管控。祝您生活愉快!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