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 本人投诉怡心湖越秀熙悦府开发商不顾政府价格监管(买房购买房屋价格不低于备案价8.5折购房),本次越秀熙悦府开发商按照低于房屋备案价6.5折-7.5折销售,完全扰乱当前政府监管部门维稳新房正策,进行恶意营销,同时该行为损害了双流区周边广大业主利益。请政府监管部门严查越秀熙悦府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恢复至少按照备案价8.5折销售,来保障易新华周边广大业主利益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住建交局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 关于您反映的价格问题,按照价格管理有关规定,商品房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企业按照产品类型及市场预期制定“一房一价”的销售方案,通过在销售现场设置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公示,在不高于公示价格的前提下,每套房屋的销售价格由购房人与企业协商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