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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江安镇燃气上涨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18 09:59 已回复

自2023年8月天然气换新表后,燃气费每月上涨近一倍!自重庆燃气问题以来,希望有关部门核查其上涨原因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宜宾市江安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8 15:18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宜宾市江安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4 08:25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于2024年4月18日通过“问政四川”反映燃气费上涨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川油燃气公司核实,你户2023年2月(换表前)用气量为71方,2024年2月(换表后)气量为61方。2023年3月(换表前)用气量为45方,2024年3月(换表后)用气量为57方。换表前后用气量基本一致,故不存在换表后气费翻倍的情况。
燃气公司本次所更换的气表均由经过国家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逐台检定,经检定合格后粘贴检定合格标识,方可挂表使用。广大用户可根据各自气表上张贴的《燃气表检定合格证》进行查验。若还是对气表计量存在质疑,可联系燃气公司并将气表送至江安县计量检测所(广场新街)或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测校对。
若还有疑问,用户可拨打营业厅电话:0831-2633482咨询或者在燃气公司微信公众号上查看个人每月用气量等信息。
我局工作人员于4月23日通过电话方式与您进行了沟通解释。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宜宾市江安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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