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川A888PU于2024年4月10日08:16分未提前发送短信通知驶离直接被处罚违停不予认可,在无禁停标志的路段违停时未占用人行道、消防通道或盲道,也并非严格管控路段,交警却没有按照违停新规先发送短信提醒十分钟内驶离而是直接开了罚单,在收到罚单短信后已于十分钟内驶离违停路段进入停车场,不认可该条违章(没有提前短信通知十分钟内驶离,直接开罚单),请核实。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交警三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内容回复如下: 经调查,前期您将机动车停放在二环路东四段,被照相取证并张贴《成都市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内勤民警告知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实施办法》、《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机动车占道停放秩序的通告》第一条规定,在本市城区道路上,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的停车泊位以外,禁止占道停放机动车,机动车应该在规定地点停放。如果您对您的违规占道停放行为还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次乱停放违法的短信通知后向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向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关于您反映收到提示短信十分钟内挪车仍被贴单的问题,根据“成都市交管局”发布的交通秩序严格管理路段,二环路东四段属于其中一条,故不实施十分钟违停驶离政策。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4月16日16时56分拨打您所留联系方式提示无法接通,故没能与您取得联系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