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健康城·圣平澜岸13栋业主,我告的这家优优房地产公司开收据没开发票给我偷稅漏稅(我当时问销售要发票时,销售说没发票这是公司为了合理避稅)
2️⃣我是自然到访客户,这家公司
一、我真不认识,完全不知道他的存在,
二、上面我单子上标记的“服务项目”我也一项没享受到
三、服务项目里说好的乙方为我甲方争取的5️⃣万元整额外优惠,我也没见他们来开发商这给我争取减免这5万(所以他们收我2万块我是买了个啥呢?花了钱买产品就有产品,买服务就有服务,是我花了2万,协议上“服务项目3,优惠政策并没享受到!
同时协议单里“服务项目里”1、2、4、5项我都没享受到过他们的实质服务,请问我花2万元我买的又是啥呢?
[心碎]3优惠政策里说好的给我5万优惠,可我跟开发商谈下的价格上,房屋咨询服务公司并没有“数据实证”证明我交这两万他就给我在跟开发商销售谈好的总价上减去这所谓优惠了5万的房款。
所以他们这个是赤裸裸的协议诈骗!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骗取我交2万抵5万房款优惠。
当时我还听销售说了一句!这2万不上交公司……当时也没有想那么多!毕竟买房心切嘛!后面想想她意思就是说她们在偷税漏税!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给相关部门调查核实。
感谢您的来信!
此复。
网友,您好!来信已收悉。
关于您反映的优优房地产公司拒开发票问题,我单位已督促该公司按照规定开具发票,您可联系公司进行开具。关于您举报该公司偷税漏税问题,我单位正在对该情况进行核实,如涉及相关问题,将按照程序移交遂宁市税务局稽查部门查办。同时,您也可以拨打遂宁市税务局稽查局对外公开电话0825-2282024进行涉税违法行为线索举报。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已调查处理,现作如下回复:
一、调查情况:遂宁佳士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佳士公司)为了加快健康城项目销售,佳士公司先后与四川优客时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遂宁优优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四川鲁昂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蓬溪县新里生活服务部、成华区宏鼎山房屋信息咨询服务部等公司合作(简称:乙方),委托为遂宁健康城·圣平澜岸项目从事分销服务。
合作模式为:乙方在相关平台搭建优惠券购买服务,向意愿购买健康城项目房源所有客户提供购房优惠券,客户通过相关平台购买健康城项目20000元优惠券,客户凭此优惠券到售楼部核销享受50000元优惠。由佳士公司财务负责核销客户优惠券(乙方提供网上优惠券核销账号,由佳士公司财务负责管理该账号并且核销该优惠券)。合同期内所有购房客户都需购买优惠券才能享受2万抵5万优惠。由于相关平台需要绑定乙方账户,客户购买优惠券的金额只能进入乙方账户。所有客户则由乙方全额收取20000元/套电商费用。
购房人在购房时与佳士公司签订了《定购协议书》,与乙方签订了《购房信息咨询服务协议》。《认购协议书》中优惠方式:交2万优惠5万……优惠后销售单价为……住宅总价为……。《购房信息咨询服务协议》中明确签订后一次性支付2万元服务费,且不构成房款的一部分。
二、办理情况:(一)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组。2024年4月15日收到购房人反映情况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以管委会分管委领导为组长,建设交运局、市场监管分局、税务分局、公安分局、社事局、经合局、群工局、南强街道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组调查核实、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二)分工负责、协同配合。按各部门职能职责开展对佳士公司和乙方房屋销售过程进行调查核实。
(三)加大协调力度,力争解决购房人诉求。我区于2024年4月15日、4月16日、4月17日组织佳士公司和乙方与购房人协商解决相关问题。因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双方争议较大,目前暂未达成一致意见。
三、下步工作:我区将持续高度重视购房人反映的相关问题,继续督促佳士公司和乙方与购房人协商解决相关问题。因购房人在购房时已签订了相关协议,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若协商解决不了此事,建议购房人通过司法途径维权,我区将为购房人提供司法援助。
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问政四川”地方领导留言板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如有其余疑问,可咨询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825-2256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