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富源路街道办事处以商铺空调机位不足为借口认为商户把空调外机安装于小区内部是合理的,导致一千多户业主合法权益遭受侵犯。但商铺业主完全是将空调机位占用扩宽空间,故意将空调外机安装在小区内部。有图片为证。如果人人都不遵守法律法规,将空调机位随意安装,那符合遂宁市文明卫生城市的要求吗,遂宁还能评上文明卫生城市吗,规则制定出来是规范所有人的,而不是平民百姓遵守规则,其他人带头打乱规则,那社会岂不是乱套了。
2.富源路街道办认为商铺安装的空调外机距离小区最近住户有20米,但是实际只有13米,可以进行实测。这样11个空调同时开启,将对最近的住户造成严重的噪音干扰,成为噪音污染的源头。
3.富源路街道办认为商铺安装空调外机行为不违反《空调安装法》,但是它违反《民法典》第83条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布的《装修临时管理规约》中的十五条之六小条,这简直就是对《空调安装法》的断章取义!我们认为一个行为要符合各方面的法律法规,而不是因为遵守一个法律法规就可以违反其他法律法规。
4.富源路街道办也无法保证其他商铺业主是否会效仿,那如果其他商铺业主全部效仿,将空调外机全部安装于小区内部,这样完全破坏了小区环境和美观,影响小区业主的身心健康。这也与遂宁市政府创建的文明卫生城市要求相违背。
以上种种行为都表明富源路街道办在偏帮商铺,我们不同意地方政府对于此次事件的定性和处理方式!请求开发区政府部门相关领导对于此次事件有公平公正的处理方式!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给相关部门调查核实。
感谢您的来信!
此复。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源路街道办事处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作出如下回复。
金域香江小区离7栋住户最近的商户在该处经营5个门面,共计安装11台空调,因开发商预留的空调机位不够,故商户将空调安装在门面的后墙上(小区内部),经再次现场测量,距离最近的居民楼直线距离15米。根据《国家空调安装标准》规定空调室外机安装与地面的距离应高于2.5米,且不得占用公共人行道,建筑物内部的过道、楼道、出口等公用地方不得安装空调室外机,空调室外机应尽可能远离相邻方的门窗和绿色植物,与对方门窗距离不得小于3米,商户并未违反该项规定安装。
一是富源路街道后期建议商户将空调外机安装在开发商设计的区域,尽量不在小区内墙面上安装空调外机;二是组织执法中队和市场监管所安排工作人员加强对该处商户的巡逻监管,如发现因安装空调外机产生噪音扰民、经营环境不达标等问题立即上报处理;三是后期如发现商户存在违规行为,损害了小区业主利益,富源路街道办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感谢网友的留言,如有其余疑问,可咨询富源路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825-2623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