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南充 » 阆中市 » 交通违法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交通 求助】交通违法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16 08:51 已回复

2024年4月15日17:14,川R IIN08在文旅学院门口闯红灯,请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6 11:07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阆中市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2 16:3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通过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留言: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问题我大队已收悉,现作如下回复: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大队高度重视,也极为关切。经调查,赵某于2024年4月15日17时14分,在206省道(阆中-清平)3公里500米实施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代码:1625),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40条、41条、42条、43条,(第1种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大队依法对驾驶人赵某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现场对驾驶人赵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赵某充分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并承诺一定会深刻吸取教育,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时刻绷紧安全弦,杜绝侥幸心理。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阆中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年4月22日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