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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经过法院判决孩子户口跟着男方但女方不给户口本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15 14:46 已回复

经过法院判决孩子跟随父亲但是女方不给户口本原件  由于男方无法将孩子的户口迁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凉山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7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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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4 15:13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反映的关于“法院判决孩子跟随父亲但是女方不给户口本迁移”的问题已收悉。经会东县铁柳镇人民政府调查,现回复如下:

1.您的主要诉求:女方不给户口本办理户口迁移;

2.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您未在铁柳镇移民村家中,按照《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四川省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等法律规定,不能组织调解,待您返回家中,口头或书面向移民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调查处理意见:针对上述回复,如您仍有疑问欢迎到铁柳镇移民村村委会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经办单位:铁柳镇人民政府

经办人:谭竣文

联系电话:08345487098

承办单位: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理日期: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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