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就关于四川省崇州市一品江山酒业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崇州市金盆地大道327号)欺骗老人购买种酒问题进行举报、求助。2021年4月26日,本人奶奶在旅行团(名称:全球通旅游公司)的跟团旅行过程中,被带到一品江山酒场,该酒场对旅行团的老人开展宣讲活动,声称该酒具有延年益寿的功效,并且有很大的保值增值空间。且该司在宣讲活动中宣称,公司即将在三亚建造养老公寓,购买了种酒的会员可优惠入住,享受规范的养老服务。该司利用老人关心的健康、养老等问题对老人加以洗脑,本人奶奶年迈,没有清醒的判断能力,被洗脑诓骗成功,购买了总共价值29995元的种酒。合同编号:0018908、0018595、0019121、0018909、0018910,一坛30kg,价值5999元;总计购买5坛150kg,花费29995元。
本人奶奶在今天才告诉我她在三年前购买了这五坛种酒,并且依照一品江山公司的意见,将种酒寄存在该司。三年免费存放时间到期后,该司要求本人奶奶支付管理费用,并且合同上写此时还不能买卖,只能等五年之后才能继续买卖。本人认为一品江山酒业公司的种酒买卖存在欺骗消费者、恶意营销、虚假宣传的嫌疑,老人的钱是她扣扣搜搜一辈子才积攒下来的,一次旅游就消耗殆尽,如果不是此次三年期满需要交管理费用,她也不敢跟子女儿孙讲明,在今天告知子女,得知自己的血汗钱被骗后,本人奶奶心理压力巨大,寝食难安。
在此,本人恳求有关部门和领导能够介入调查,责成相关企业全额退款给本人奶奶,谢谢各位领导。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崇州市市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道明市场监管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该公司位于国家3A级旅游景区内,是一家销售金盆地酒业生产白酒的销售企业。旅行社组织游客到此景区参观,游客购买该公司销售的散装白酒愿意代为储存的,双方签订《自愿购酒存储合同》便称为“种酒”,系公司销售产品后免费为消费者提供的储存服务,不为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现场调查中,其家人的“种酒”均有对应的实物(封口处记载了种酒日期、种酒人姓名等),公司证照手续符合规范,未发现虚假宣传、欺诈、强买强卖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反映人在问政四川中所反映的情况无法查证,所反映的情况证据不足。经我局调解,您与商家已达成和解意见,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待公司收到情况反映人寄回相关手续后即办理其家人的种酒退费手续,对此处理结果情况反映人感到满意。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对辖区商家进行监督,坚决杜绝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