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信好:
见今年315曝光后,经询问家里老人,发现老人在2020年11月29日被崇州市盛世典藏酒业有限公司通过低价老年旅游团进行欺诈销售,欺诈销售金额高达壹万柒仟玖佰柒拾元。该公司在老年人文化程度不高,判定能力弱,容易上当受骗的前提下,采用未来会升值、回购、免费储存等种种话术进行诱骗销售。
同时销售合同中缺少必要的条款:
1:没有标的物酒的质量说明及相关的检测报告,也没有酒的单价及总价约定,同时老人向公司付费后没有开具正规的发票,仅仅是一张企业收据; 涉嫌偷税漏税。
2:没未提及企业复购、升值、回购等具体的条款细节。只有该公司的口头承诺的收益。
希望相关政府单位对此列行为进行严格处理:
1、要求该公司退还家里老人诈销售金额壹万柒仟玖佰柒拾元整;
2、希望崇州市政府针对此类企业/事件进行严查,此类事件会对于贵市形象带来巨大负面影响,而不是简单判断企业无违法行为。
3、对该公司没开具正规的发票,偷税漏税,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崇州市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崇州市税务局隆兴税务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查,您所举报的“在崇州市盛世典藏酒业公司购买酒后,未开具发票,无法联系商家办理退货退款”一事,商家与您就商品售后一事沟通交流不畅,现已责令商家,为您开具发票号码2451200000006748304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退货退款正在协商中。
国家税务总局崇州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4月16日16时与您电话联系,告知了本次调查处理结果和相关事宜,您已知晓。
国家税务总局崇州市税务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