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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投诉】崇州市盛世典藏酒业有限公司涉嫌欺销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l3896171  2024-04-08 19:30 已回复

见信好:

    本人是家里老人的子女,近期发现家里老人在2019年5月19日左右被崇州市盛世典藏酒业有限公司通过低价老年旅游团进行欺诈销售,总共购买4坛酒,每坛50斤,共200斤,每斤120元,欺诈销售金额高达2万4千元。这些钱都是老人家省吃俭用一辈子从牙缝里抠出来的养老钱。 该公司在老年人文化成都不高,防骗意识不足,判定能力弱,容易上当受骗的前提下,采用未来会升值、回购、免费储存等种种话术进行诱骗销售。

    这些年老人始终对这些骗人的话术深信不疑,经常联系崇州市盛世酒业有限公司询问销售和回购状况,得到的答复一直是还未销售成功、低年份酒不好销售等原因推诿,企图二次销售。本月开始崇州市盛世酒业有限公司甚至还打电话来要求老人家需要每年支付保管的费用。3.15的警钟还在长鸣,该公司却敢顶风作案,简直丧心病狂,是丑化四川成都崇州美好形象的害群之马,是破坏社会诚信友善和谐的不安因素。

    同时销售合同中缺少必要的条款:

 1:没有标的物酒的质量说明及相关的检测报告,也没有酒的单价及总价约定,同时老人向公司付费后没有开具正规的发票,仅仅是一张企业收据,涉嫌偷税漏税。

2:没未提及企业复购、升值、回购等具体的条款细节,只有该公司的口头承诺的收益。

希望相关政府单位对此列行为进行严格处理:

1、要求该公司退还家里老人诈销售金额2万4千元;

2、希望崇州市政府针对此类企业/事件进行严查,此类事件会对于贵市形象带来巨大负面影响,而不是简单判断企业无违法行为。

3、对该公司没开具正规的发票,偷税漏税,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崇州市税务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1 15:55

尊敬的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崇州市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崇州市税务局隆兴税务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查,您所举报的“在崇州市盛世典藏酒业公司购买酒后,未开具发票,无法联系商家办理退货退款”一事,商家与您就商品售后一事沟通交流不畅,现已责令商家,为您开具发票号码24512000000062597116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退款退货正在协商中。
国家税务总局崇州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4月10日14时47分与您电话联系,告知了本次调查处理结果和相关事宜,您已知晓。
国家税务总局崇州市税务局
2024年4月11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1 16:10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崇州市市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道明市场监管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崇州市盛世典藏酒业有限公司位于国家3A级旅游景区内,是一家销售金盆地酒业生产白酒的销售企业。旅行社组织游客到此景区参观,游客购买该公司销售的散装白酒愿意代为储存的,双方签订《自愿购酒存储合同》便称为“种酒”,系公司销售产品后免费为消费者提供的储存服务,不为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现场调查中,其证照手续符合规范,未发现虚假宣传、欺诈、强买强卖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反映人在问政四川中所反映的情况无法查证,所反映的情况证据不足。后经我局协调,双方已达成和解意见,除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外,公司待收到相关手续后3-5个工作日内即退还其家人剩余种酒款,对此处理意见情况反映人表示满意。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对辖区商家进行监督,坚决杜绝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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