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乐至县童家镇玉龙桥村村民,20年前我是从乐至县童家镇骑龙村11组迁入玉龙桥村的。我在玉龙桥村购有1栋房子(是集体土地性质)现在两个村己合并了。我的土地在原骑龙村11组,土地己被征用了,我只分到人均百分之五十的征用款,听说土地承包己到期了,以后就一分都没有了。就在去年玉龙桥村也有一部分土地被征用了,队长和村民说我不能享受分配,说我没有土地,是外来户不能分。我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应该在那边享有分配权?分多少,难道我是黑户了吗?我还是不是中国公民,希望各级领导给我作作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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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了解,网友90年代在玉龙村6组购买房屋后将户口上至玉龙村7组,在玉龙村7组无房无土地。目前玉龙村7组征地拆迁按照村民自治原则召开社员大会讨论分配方案,因大多数村民认为网友虽户籍在7队但房屋和土地不在7队所以不应享有相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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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乐至县童家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