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亭县法院不退原告垫付的诉讼费
2023) 川 0723 民初 4411 号,判决去年就生效了, 退费申请书+退费账户+执行申请书(没申请退诉讼费的请求)已经按法院要求书面提交了,申请人直接申请法院退诉讼费,但贵院拒绝直接退费,退诉讼费是程序问题,依法理应判决生效后15日退还。 法条索引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转盐亭县核实答复。
绵阳市网络发言人
2024年4月11日
网民,你好:
你的留言已收悉,盐亭县法院已与你联系,告知退费流程,目前已经按照流程办理退费工作。
盐亭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