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城晋原街道子龙街原党校路段有家经营电瓶车的商户,白天长期占用人行道和机动车道经营,晚上还停放大量收购的电瓶车、自行车、老年乐等废旧车辆恶意占用机动车道,严重影响行人和机动车通行。原来通过“12345”市民热线反映了也不了了之。现在的经济状况,商家经营我们也理解,但也不能太过分了,常言道“行商入市、坐商归店”。请问像这种情况,城市管理部门该不该管?能不能管?敢不敢管?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我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对子龙街售卖电瓶车商家进行了劝导,现场对商家占道经营行为立即进行了整改,同时将占用机动车道的电瓶车、自行车等进行清理,并要求商家以后把电瓶车有序的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位置,规范经营不占用人行道和机动车道,不影响周围行人和车辆的正常通行。
感谢您对大邑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下一步,县综合执法局将加大该路段的巡查力度,确保市容秩序良好。
大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