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鹏p7车主,近日在成都市锦江区小鹏4s店,地址:锦江区锦丰三路77号e-5栋进行了车辆维修服务。然而,在维修过程中,我遇到了一些令人不悦的问题,特此提出投诉,并希望能够给予关注和解决。
首先,我要指出的是,此次维修的责任方为对方保险公司。然而,在保险公司未能及时付款的情况下,4s竟然将我的车辆扣留,这让我感到非常震惊和愤怒。作为车主,我理解维修费用需要得到妥善解决,但这并不应该成为4s侵犯我合法权益的理由。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4s在未得到我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扣留我的车辆,已经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这不仅给我带来了极大的不便,还对我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其次,4s店在维修过程中的服务态度也让我感到不满。在维修过程中,我多次与4s店工作人员沟通,希望了解维修进度和保险公司的付款情况。然而,贵店工作人员的态度却显得冷漠和不积极,没有想客户之想,让我感到十分失望。
最后,我要求4s店尽快解决我的车辆问题,并将我的车辆归还给我。我期待4s店能够认真对待我的投诉,并及时给予答复。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就您反映的成都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维修您的车辆后扣留的问题,经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柳江所调查了解,您与商家已进行协商处理,双方协商已达成一致,同意办结。
以上情况于2024年4月12日14时33分,您对办理结果表示知晓,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