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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三农 咨询】宅基地疑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10 08:27 已回复

请问领导,如果我家一户有两处宅基地,一处为确权的房子还完好,另一处为没确权的已跨蹋成荒地,因面积不大重新批建路不能留宽,就会影响邻居出行,故不能通过。
如此情况下,如果以后遇到乡村改造,政府为邻居家修路需占用一部分,该宅基地权属还属不属于我,修路是否必须与我协商才行,还是由政府自行主导决定就可以。
政策解答,公开回复不用打电话。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7 09:49

网友你好,留言收悉。经我厅农村宅基地管理处研究,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已有一处合法且完成确权登记的宅基地,则另一处房屋垮塌所占用土地应由所在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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