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达州 » 达川区 » 被安置失地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怎么解决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拆迁 求助】被安置失地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怎么解决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10 08:08 已回复

我是经开区天进村的一位农民,请问,被安置失地农民被纳入居保养老保险名额的还要自己出钱,
有文件规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资金 原则上由农民个人、农村集体、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共同承担。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资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从其所得的安置补助费中直接缴纳。安置被征地农民所需的个人缴费不足部分及其余社会保障资金,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按批次实施土地征收的,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
为什么还要被安置失地农民缴纳费用?
我们村关于失地人员买居保不足的部分还要被安置失地农民自己缴纳?请问这合理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达州理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0 11:30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2 20:51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 被安置失地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怎么解决”已收悉,亭子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你反映的问题镇政府已安排工作人员到你家里解释政策,你表示已了解,如还有疑问请咨询东部经开区公共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18-5106198,非常感谢您对亭子镇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1日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