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主城区老旧小区大部分由95到98年房改后第一批商品房,设施老旧,房屋建设材料、设计已严重过时,并且大部分采用预制板楼,大部分居住时间超30年,安全隐患频发。所以建议在政府部门的监督下,可有序探索,原址拆除重建模式,由政府补一点,居民出一点,给政策扶持,给金融政策,可按照现有商品房建设模式推进,并且可增加一定的层数,多出部分统一由政府回收纳入保障性住房范畴。这样具备多重优点。①消耗产能;②增加居民消费;③增加金融流动资金;④增加保障性住房;⑤增加GDP;⑥拉动就业。希望政府可以研究,开展广泛调研后。探索性实施。
问政网友:
您好!您关于老旧小区由政府监督原址重建模式探索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成都市对老旧小区原址重建模式进行了多项有益的尝试和探索。一是针对无法满足安全使用条件需停止使用,并含有整体拆除建议的D级危房,出台了《危房原址恢复重建工程规划许可办理规则》(成自然资发〔2023〕31号),二是针对功能不全、建成年代早、建筑结构差、存在安全隐患的不成套危旧住房,出台了《成都市危旧住房成套化改造规划和用地支持措施(试行)》(成自然资发〔2023〕68号)。下一步,成都市将进一步探索研究老旧小区原址重建模式,推进改造工作。
以上情况,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4月11日14:25分与您联系,您已知晓。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