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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物业投诉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08 07:44 已回复

投诉绵阳高新区文泉西海岸物业,前期暗地阻扰业委会成立,现在小区到处可见广告,物业公布公共收益广告费为0,将公共停车场未经业主同意转包第三方公司,未取得业主同意,将公共收益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维护维修。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高新区网络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08 15:22

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机构进行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绵阳高新区网络发言人
2024年4月8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高新区普明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1 16:34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关于“投诉物业”的诉求已收悉,经普明街道石桥铺社区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关于业委会。业主反映物业公司前期暗地阻扰业委会成立的事实不成立。2022年7月28日由普明街道办事处出具公告。小区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于2021年12月3日组建,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筹备组在 2022年6月30日之前未能完成小区首届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筹备组自公告之日起自动解散。相关公告内容当时已公示在小区大门公告栏及单元公示栏。
关于广告收益。小区广告由停车场进出口道闸广告、小区大门人行通道门广告和电梯轿厢广告三部分组成。其中停车场进出口道闸和小区大门人行通道门,是通过引进合作方式提供设施设备,未收取广告费;电梯轿厢广告合作商(鑫框视界)2023年欠电梯轿厢广告费用,因该单位资金困难未支付,物业公司多次催收后,合作商于2024年2月8日支付到账,故按收款时间已计入2024年公共收益中,将在2024年公共收益中公示。目前小区的电梯轿厢广告合同已到期且已撤除,故无广告收益。
关于外围停车场。因小区外围停车场前期车辆随意停放、占用/堵塞/封闭安全通道、泊位管理不规范、车辆难以停放等诸多乱象严重,社区及主管单位多次要求物业公司进行综合整治。物业公司结合石桥铺片区实际情况,将外围停车场管理委托给第三方专业服务企业,具体经营方案、收费标准等已向社区进行了报备,并经社区工作人员、小区党支部书记、业主代表及物业人员多次现场协调沟通,并在小区进行公示后才开始施行。
关于公共收益支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的规定,业主共有部分收益应当优先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小区公用设施设备的更新,中、大维修等支出。例:房屋外墙砖空鼓、电梯零部件等。在维修开支公共收益之前,物业公司已通过2/3楼栋业主签字同意,并在单元大厅将相关图片及资料进行公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绵阳高新区普明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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