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同仁路67号院小区收取管理费可以理解,但毫无公示的收取出门费无法理解,时间还不统一,态度还及其恶劣,“不给钱就别出去了!”说是工资低,但是这应该在入职之前谈好,既然入职了,这就是职责内的事,现在来通过这种方式索取费用是否有合理性,那么居民的自由权从何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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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网格员已经沟通办结此事,并在院门口进行了公示。以上情况请您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