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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严查电力小区违法砍树违规涨物业费事件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05 17:43 待解释

  1月6日晨,内江市东兴区兴盛社区电力小区业委会,以绿化整治的名义,教唆仁乐居物业公司对电力小区树木进行砍伐。砍伐进行了八天,共砍伐二十几年树龄的各类成材树木105棵(图片一),仁乐居物业公司自行垫支七万七千多元。业委会答应,出台新的电力小区物业费标准,物业费从0.75元/平方米·月,涨到1元/平方米·月,帮助物业公司增加收入。
  经举报,东兴区政府介入调查,定性电力小区砍伐树木违法,东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业委会出具了《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图片二)。处罚内容包括,罚款,补种绿植,赔偿。
  


经济处罚和砍树垫付成本,让仁乐居物业公司经济十分紧张,最近,业委会成员和物业公司拼命向电力小区业主催收今年物业费,按照1元/平方米·月标准。试图把违法成本尽快转嫁给小区全体业主。
   我们拒绝按1元/平方米·月标准交纳物业费,原因有二。第一,我们不为业委会砍伐树木违法乱纪行为买单。第二,业委会讨论通过并颁发的1元/平方米·月标准物业费违规。理由1,按照国家制定的物业费标准,电力小区在绿化面积、停车位数量、楼宇可视系统等硬件设施及保洁次数、保安站岗时间等软件方面,根本达不到1元/平方米·月的一级物业费收取标准。理由2,和砍伐树木违法行为一样,业委会制定新的物业费标准,也没有向任何地方政府部门申报,没有得到批复,业委会七个成员,开会商量一下就定了。
   我们恳请市委相关部门介入此事,彻查电力小区砍树违法及乱涨物业费违规事件。此外,电力小区现在风气不正,很多业主在业主微信群发表违法言论(图片三,图片四),为业委会的违法行为喊冤,公开反对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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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内江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07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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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内江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07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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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内江市东兴区西林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6 14:3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4年4月5日在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东兴区西林街道办事处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电力小区业委会违法砍伐树木”问题,经核实,2024年2月2日,内江市东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内江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擅自砍伐、损坏城市树竹花草或者损毁城市园林绿地的,责令改正、赔偿损失,可以并处赔偿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相关规定,对东兴区太白路196号电力小区业委会违规砍伐城市树木行为作出处理决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于五月前完成补植整改。现小区业委会已上报区住建局并将实施相关整改方案。关于您反映“业委会制定新的物业费标准”问题,经核实,电力小区业委会根据《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第十九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十二)物业费调整”、第二十条“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相关规定,于2023年12月18日征求小区业主意见后,决定调增小区物业费收费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如您有新的意见或建议可进一步向兴盛社区反映或咨询,联系电话:0832-2253611。
感谢您对内江市东兴区西林街道办事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内江市东兴区西林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16日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4-04-19 15:40

这是电力小区业委会单方面说法。他们的实际意思就是:只要业委会集体决定,而且大部分业主同意,就可以执行了。他们就是借民主之名,行独裁之实。难道他们自己定个10元/平方米·月物业费标准也可以吗?物价问题关系民生,没有政府部门监管怎么行?请内江市主管部门继续核实两个关键问题:
1.电力小区硬件设施条件和仁乐居物业公司服务水平,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一级物业费收费标准1元/平方米·月吗?
2.居民小区物业费标准的制定,几个业主委员会成员就可以决定,不需要物价局审批?不需要政府部门监管?
以上两个专业问题,西林街道办事处没有能力解答,他们只是听了电力小区业委会的一面之辞而已。现在电力小区有40%业主拒交2024年物业费,说明这些业主并不认可业委会制定的新的物业费标准。我找了两张图片,做佐证材料,烦请内江市专业管理部门给予解释。如果业委会行为违规,请尽快督促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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