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人民法院知法犯法,恶意强行将我判定为失信执行人,对我造成严重的伤害,没有任何资料提供就乱判案,要求撤回对我的执行,(2024)川0623执627号
市民: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已转相关单位核实,情况核实清楚后再回复。
市民:
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我们工作人员于2024年4月8日电话与你进行沟通,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向你作相应的解释和答复。
经查,你系我院执行案件(2024)川0623执627号案件的被申请执行人,申请人禧霖洁(滨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依据(2023)庆仲网裁字第B298号仲裁裁决书和相关法律文书向我院申请执行,要求对你财产进行冻结。我院对你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针对此类案件,按照法律规定,为了防止当事人转移财产,我们法院需要先冻结被申请人的微信、银行卡等账户,冻结后再通知被申请人,因此相关的冻结文书会晚一些送达。
以上回复我单位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4月8日与你沟通,如你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87770559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