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现役军人退伍回来,户籍是什么户籍,我老公现在是二级士官,马上面临签三期士官,二期士官跟三期士官退伍回来的户籍有没有什么区别以及是什么户籍,退伍回来户籍能上在未征地农转居户口上吗?家庭拆迁安置是否可以享受安置房,还有三期12年退伍回来,安置工作,是怎么分配工作的
您好,您咨询的事项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条“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第十一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第三十三条“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安置,保障其第一次就业。”
详细情况建议您咨询属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他们将在政策范围内给予您积极的帮助。感谢您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生活愉快、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