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汉市优筑天府城小区一层违建问题,小区内人员曾多次反馈,上报有关部门,一直得不到彻底落实和解决,小区内物业管理水平欠佳,强烈建议相关监督审查部门进行核查,是否存在相关部门对小区内一层违建进行了审批同意?
市民: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已转相关单位核实,情况核实清楚后再回复。
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我们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进行沟通,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向您作相应的解释和答复:
该小区因花园平台的使用问题以及部分业主对“公摊面积”“公共绿化”等理解的偏差问题,造成小区业主间矛盾持续升温,为解决小区实际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之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小区物业受部分业主委托代拟了《天府城花园、平台规范使用方案》。目前该方案已获通过,符合方案要求的建(构)筑物,不宜作为违法建设处理。
对不符合方案要求又拒不整改拆除的业主,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相关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以上回复我们已通过电话告知与您,如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8-5226835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家庭幸福、生活愉快!
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