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四川星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光大信托发行5亿规模流动资金“四川星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用于政府工业园区剂市政建设,期限2年。融资方四川星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上级股东为平昌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0月该融资项目到期后未向投资者还本付息。中间多次协商达成数个解决方案,但一再违约失信,未向投资人按时兑付,给投资人生活、精神造成严重影响。请平昌政府作为股东方积极作为,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保护投资人利益,也就保护了政府公信力!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4年4月2日17时05分在“问政四川”网站上反映“2017年10月,四川星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光大信托发行5亿规模流动资金‘四川星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用于政府工业园区及市政建设,期限2年。融资方四川星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上级股东为平昌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0月该融资项目到期后未向投资者还本付息。中间多次协商达成数个解决方案,但一再违约失信,未向投资人按时兑付,给投资人生活、精神造成严重影响。请平昌政府作为股东方积极作为,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保护投资人利益,也就保护了政府公信力!”的投诉,我们已收悉。
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经核实,我司于2023年6月与光大信托向中电投先融(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达成展期协议,自达成展期协议后,已按照协议正履行至2024年2月。目前正积极多方筹措资金,偿付2024年3月及后续还款计划。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四川星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