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了青羊区城市管理局的回复,让我大失所望,我住二楼,一楼商铺伸出去4米左右,上面还铺了一层,人在上面提几十斤重的东西可以行走自如,雨棚的高度离我们很近我们的安全有啥子保障,楼上的垃圾,袜子,内衣内裤,经常掉在上面,下雨天就更不要说了,做人嘛要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其实我们的要求也不高,看看别人的商铺咋个做的,作为你们城管也不能找本宣科,实际情况实际处理,给我们老百姓一个和谐,安全的生活环境,我在这里真心的感谢你们为我们老百姓办点实事,谢谢!
留言人: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反映的问题,青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青羊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光华街道中队1名执法人员和2名文明劝导员于4月1日17:20到现场勘查,投诉点位位于1栋3单元203号楼下贝双街80和78号商铺在其外墙上安装无立柱式雨棚,根据《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规定“无立柱式雨棚不计入建筑面积,不需报规审批。”故初步综合研判不属于违建。同时已协调商家尽快更换雨棚。
以上情况于2024年4月2日10:31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
来话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光华街道高度重视,已安排贝森路社区调查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该件贝森路社区和城管工作人员于2024年3月27日上午,已经组织双方一起到社区办公室协调过,由于双方当时意见不一致,故协调不成功。如需再一次调解请致电:81706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