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有关部门领导,您们好! 我们村组正在收水稻玉米保险费10元╱每人(按土地承包人)。请问是否有政策文件为依据?是否合法?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关于我们村组收水稻玉米保险费,是否真有此费的问题已收悉。经新政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调查,现回复如下:
为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2〕12号)、《关于做好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仪财金〔2023〕16号)、《关于开展“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仪农发〔2024〕45号)等文件精神,我镇督促各村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进行了宣传。本着便民服务的原则,各村对我县中央补贴涉及的保险品种按照政府引导、农户自愿的原则由村社干部统一收取政策性农业保险费用进行参保。水稻保额1100元,保险费49.5元,财政补贴37.125元,农户自缴12.375元;玉米保额800元,保险费36元,财政补贴27元,农户自缴9元。
仪陇县新政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