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新区养马街道长岭社区8组,原栗坪村5组,有人非村集体经济组织者,名下无土地,能占用我们失地农民土地买社保吗?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友:
您好!谢谢的留言,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养马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简阳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简府发〔2017〕26 号)第十三条:下列人员纳入征地应安置人员范围:(一)根据成都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户口迁移相关规定的通知》(成公发〔2012〕45 号)文件相关要求,以本办法施行之日为截止时间,由简阳市公安局及各乡镇(街道)登记固化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在市政府批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止,户籍关系仍在被征收土地所在村组的人员;(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固化后至市政府批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生育且户籍关系在被征收土地村组的子女;(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固化后至市政府批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离婚后再婚三年以上、新增初婚或丧偶再婚配偶,原为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现已放弃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和所享有的权利,经现集体经济组织讨论通过,乡镇(街道)审核认定,且户籍关系在被征收土地村组的人员;(四)原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现役士兵(含国家规定不予安置的士官);(五)原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六)原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刑人员;(七)国家相关政策明确规定应安置的人员。 长岭社区8组根据村民自治原则推选出社保安置人员名单,养马街道向上级部门上报长岭社区8组社保推选人员名单,上级部门对社保推选人员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村社区进行公示。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3月29日11时25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养马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