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听闻家里老人说我们村已经在分丽景二期的房子,但没有我们,说是要按18年的时间线来确定。
听到这样的说法,我简直就是觉得搞笑,甚至是荒唐,纯粹的是将中国之法治视之位儿戏,就此事我提出以下几点问题。
1丽景二期于我们而言是先拆迁后修建,即拆迁协议签订之后确定安置于丽景二期项目,政府才开始修建丽景二期。那么,所有拆迁协上如标注有丽景二期项目的拆迁户均应在安置在内,如无,那么拆迁安置经手人员是否均应负责。
2现在针对龙安社区所说的时间线划分是社区意见还是街道或彭州市人民政府意见,请给予我们以书面说明。
3安置房的分配工作的时间进程不管是按照怎样的时间线分配是否应该公平公正的通知所有拆迁待安置村民。
4其他
“您的留言”我们收到了,您反映的问题彭州市天彭街道办事处回复如下:天彭街道社区发展办工作人员于2024年4月1日15:57分与您电话联系,向您详细解释了相关政策。您表示知晓。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