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乐山 » 犍为县 » 孝姑镇征地拆迁后购买的是什么养老保险?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其他 咨询】孝姑镇征地拆迁后购买的是什么养老保险?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26 11:03 已回复

居住于孝姑镇村民因征地拆迁后补偿购买了退休养老保险,当时补缴了钱后并没有给任何单据,由此对这个一直有疑问。请问这个是什么养老保险,养老金计算发放的标准可否告知?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犍为县孝姑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9 10:1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的留言我单位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补偿购买退休养老保险补缴费是因为您被占的耕地面积不足该组人均耕地面积,而购买保险需要达到一个人均耕地面积,因此缴了社保补差款。若您是通过微信或手机银行缴费的,那么您可以留存自己的缴费凭证作为依据。若您是现金缴费的,那么您可以让村两委出一个收据作为缴费依据。
根据(川人社发〔2018〕46号)文件,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根据被征地农民的实际年龄及征地时的养老保险参保情况,分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选择职工养老保险的为其代缴15年的职工养老保险费,在单位就业已参保的发放缴费补贴,代缴年限加上领取缴费补贴的年限不超过15年。代缴和领取缴费补贴的标准以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进行计发和代缴。选择居民保险参保的,女性年满50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发放生活补贴,计发标准为:按征地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20%的缴费比例×15年的缴费标准来计算发放,并且生活补贴随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调整而增发,随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而抵减。

如您还有疑问,欢迎致电我单位咨询:
分管领导:曾治龙,联系电话:15378479847;
经办人:龙君和,联系电话:13056632003。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