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2021年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落户在成都市高新区人才中心(属集体户口),根据了解高新区的安置条件更为严格,现在有一个疑问:根据“人才引进方式调入成都市,取得成都市常住户口满两年的,符合可以进成都安置条件”,这里的常住户口怎么理解,只是人才引进后户口在人才中心(还没买房)算不算已经满两年的常住户口,能不能在除高新区外安置?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机构进行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咨询的问题,由成都高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高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3月29日10时50分与您电话联系,根据您自述情况您现目前不满足高新区安置条件。现将您可以适用成都安置要求告知:非成都市入伍的军队转业干部,配偶通过随军、工作调动、人才引进方式调(迁)入成都市,取得成都市常住户口满2周年的。如有疑问可直接致电高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电话:028-83371158,也可致电成都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28-85566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