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东部新区 » 婚迁拆迁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拆迁 咨询】婚迁拆迁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24 00:54 已回复

2020年4月14日领取结婚证 当时问三岔户籍办婚迁入东部新区,三岔户籍办回复要求成都市外结婚证满三年才能迁入东部新区 后房屋于2021年拆迁 房屋目前还未分配 现在婚迁还能享受拆迁安置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5 09:11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7 11:12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主要咨询的是婚迁能否享受安置房的问题。根据成东征安领办【2021】3号第六条:农迁农人员住房安置的问题征地拆迁范围内,由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迁入治理范围内的人员,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可纳入房屋搬迁住房安置:(一)属农村户籍的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正式成员,在搬迁范围村组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固化后,因婚迁或未成年人子女随迁迁入搬迁范围内,未享受过农村征地拆迁(或搬迁)补偿安置的;(二)迁入人员的所投靠人员须为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化后的在册正式成员;(三)迁入人员须为非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正式职工;(四)迁入人员须放弃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正式成员身份,并书面承诺退出原宅基地使用权或申请权,及其他相应权利的,由户籍迁出地的村(社区)、组、乡镇(街道)出具书面证明意见;(五)经迁入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规定程序,确定新迁入人员为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正式成员,经公示无异议报镇(街道)拆迁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的,才能进入集体经济组织,才能享受拆迁安置。需您提供相关资料上户到三岔街6000号,经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后才能享受拆迁安置。如有需要也可到三岔街道土地综合整治办查询。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3月27日9时10分、9时20分、10时20分,与您联系,因电话未接通,未能与您取得联系,现通过平台回复您。


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7日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