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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投诉】为什么劳动仲裁开庭日期超出法律规定时间范围?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23 21:21 已回复

从我2023年11月10日入职卡尔视效(成都)科技有限公司至2024年2月27日被迫离职期间,公司从未准时足额发放工资,对本人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我在2月29日依法提交劳动仲裁申请,随后就收到了劳动仲裁的受理通知书,可是开庭时间却是6月18日。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可以依法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可是现在的开庭时间却远远超出了法律规定的期限。我本人每个月有房贷要还,可是自从2023年12月开始公司就开始拖欠工资已经致使本人有极大的经济压力,月月还要面对房贷的压力。仲裁开庭时间却那么遥远,我每天都生活在崩溃的边缘。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5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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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桂溪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07 11:56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高新区桂溪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已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您耐心等待劳动仲裁开庭,结果以仲裁裁决为准。如需咨询,请拨打高新劳动争议仲裁咨询电话:028-8533933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适用范围,可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4月1日13时49分,与您联系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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