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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投诉】举报南充嘉陵区绿地金澜府废旧回收店无证经营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22 17:43 已回复

南充市嘉陵区绿地金澜府小区门口有一家从事废旧回收的门店,具体地址为嘉陵大道一段第159号
该门店常年露天堆放大量易燃的废物废渣,占人行道、车行道散乱铺开堆放,不管白天黑夜违规作业,噪音扰民不说,因废旧本身藏有很多有毒有害物质,容易引来老鼠和臭虫,经常街面污水横流,臭味刺鼻,楼上住户苦不堪言,往来行人无可奈何。

按南充市政府相关规定,南充市嘉陵区迎宾路(原嘉陵大道),属于城市“标美街”,是坚决禁止开设废旧回收的。
因此,我们怀疑此废旧回收店是属于无证经营,根本没有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8号《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规定,在我国从事废品收购经营活动,首先要去辖区工商管理部门办一个营业执照,且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现在,我们认真严肃地举报此废旧回收店无证经营,现恳请南充市嘉陵区领导及南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能责令其立即关停门店,停止其违法经营活动,尊重法律法规,立即搬离迎宾路绿地金澜府小区。

此店在南充市嘉陵区绿地金澜府小区无证经营多年,一直经营废品收购,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规定,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妨害查处部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同时,也恳请告知此情况给商铺房东(电话在物业处能查到),以求其理解并配合执法,不再给废旧回收店提供经营场所,通过几方多管齐下,解除废旧回收的基础条件。因为根据规定,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所以房东在此也有义务配合法律规定,否则也是纵容袒护,知法违法。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3 08:33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嘉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9 15:43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关于南充市嘉陵区绿地金澜府小区门口有一家从事废旧回收的门店,具体地址为嘉陵大道一段第159号该门店常年露天堆放大量易燃的废物废渣,占人行道、车行道散乱铺开堆放,不管白天黑夜违规作业,噪音扰民不说,因废旧本身藏有很多有毒有害物质,容易引来老鼠和臭虫,经常街面污水横流,臭味刺鼻,楼上住户苦不堪言,往来行人无可奈何。按南充市政府相关规定,南充市嘉陵区迎宾路(原嘉陵大道),属于城市“标美街”,是坚决禁止开设废旧回收的。因此,我们怀疑此废旧回收店是属于无证经营,根本没有营业执照的问题已收悉,经嘉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后,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3月27日到嘉陵大道一段第159号商铺进行现场核实,经核实发现:该店铺贴有“废旧回收”字样的横幅店招,店铺内外存放纸壳、塑料、钢铁等废旧物。经询问现场负责人得知其曾经到证照办理部门进行营业执照办理,因嘉陵大道属于“标美街”范围,被告知无法办理废旧回收营业执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现场要求其负责人停止废旧回收经营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搬离。经请示领导,我局拟会同属地公安、街道办、城管等部门对嘉陵大道“标美街”范围内废旧回收商铺进行核查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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