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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投诉】拆迁不平等吗?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21 22:39 已回复

新民乡安置房于2023年10月分房,接村委会通知所有住房必须在3月20号之前拆完!等大多数拆完了,村委会又说要留一些房子来政府用不拆了!为什么不全部一起拆除?是政府用?还是公家私人用?(不需要回电话!)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丹景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2 11:04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丹景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7 11:08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丹景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丹景街道在2023年9月完成新民社区工程安置房分配,分配后于2023年10月完成一期交房,2023年12月完成二期交房。按照交房后三个月之内拆除原房屋的要求,社区工程一期二期安置群众在2024年3月完成对原房屋的拆除。根据上级要求,沿湖200米范围内的部分农房,由东部新区国有平台公司园博公司用作三岔湖沿线微景观打造,故暂时保留。若您还有其它疑问可以咨询花苞村村社或丹景街道土地综合整治办公室。咨询电话:028-27820505。
由于您要求不需要电话联系,现通过平台回复您。

成都东部新区丹景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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