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户口本上户主为我妈妈,户口本上只有我一个儿子,却被村委告知无法享受独生子女补贴,有一个弟弟但是一出生就抱养出去了,也没有在眉山市居住,相当于我就是独子,想咨询下这种情况下我妈妈可以享受独生子女补贴不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您所说的“独生子女补贴”实为“四川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简称“奖扶”,现在依然执行的是 川卫规【2022】1号文件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实施意见》,根据文件规定, 需同时满足以下4个基本条件才能享受补助: (一)本人为农村居民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二)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三)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四)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藏区男性、女性为年满55周岁)。根据您叙述情况,可判定您母亲不符合基本条件第三条,因为您母亲现存有两个儿子,再者,判定子女数是以生育数量来判定,不是以抚育数量或户口本登记子女数判定。故您母亲不能享受“奖扶”政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理解和信任。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我们(承办人姓名:肖建超,联系电话:1389036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