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成都市锦江区公平巷23号院1栋7单元1楼的一名业主,在此投诉位于小区1栋7单元门口具有重大火灾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
该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违背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3.3.1节中规定的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也违背了《四川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消防安全设计指南》8.2.1节中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与相邻多层建筑距离不应小于9.0m“。经实测该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距1楼窗户最近水平距离不足1米,既不符合国标《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的要求,也不符合《四川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消防安全设计指南》的要求,严重威胁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该车棚紧邻该单元唯一出口通道,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将导致唯一逃生通道被切断,这可能断绝整个单元居民逃生的希望,且单元门口还有燃气管道,如引发二次事故,将进一步增加逃生与营救难度。
基于以上问题,提出目前诉求:
请派遣负责消防安全与老旧小区改造的专业人员,到成都市锦江区公平巷23号院1栋7单元车棚实地勘察,依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与《四川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消防安全设计指南》判断此车棚是否应拆除,并出具纸面结论与依据。
若结论是应拆除,请尽快进行流程审批与实施拆除,尽早消除此车棚隐患。
后附《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四川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消防安全设计指南》相关条款内容,以及2024年3月18日下午实地拍摄的相关图片。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春熙路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在接到您的投诉后,2024年3月22日上午10时,督院街社区协调消防大队、派出所、春熙路街道工作人员到公平巷23号与您现场沟通,现场向您解释因市中心老旧院落地理因素限制无法建设大型停车场所,该车棚需满足7单元居民停放自行车与电瓶车的需求。为保障安全,社区已在该车棚加装了充电保护装置、烟感器、吊装干粉灭火器等设施设备。此外,消防大队现场提出另一解决方案,即由家委会牵头,在车棚与您的窗户旁加装高2米,宽2米8的防火隔板,但需要您的窗户向里移20公分左右,您在现场也对该方案表示知晓。
2024年3月22日16时10分,春熙路街道办事处督院街社区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您对办理结果表示知晓。如您对我们的服务态度以及答复结果有异议,请致电028-86651264,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